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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联关于“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扶持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文艺网 2022-10-26


四川省文联关于开展2022 年度“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

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我省“文艺两新”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引导“文艺两新” 围绕主题开展创作,激励我省“文艺两新”工作者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 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按照省文联年初工作部署, 省文联决定开展2022年度“ 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创作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以文艺活动、文艺作品的形式展现我省“文艺两新”在新时代的新风采、新作为。

二、申报范围、条件、时限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项目的主创人员应是中国公民,年龄原则上在55 周岁 (含)以下,属于省文联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他“文艺两新”的文艺工作者,且在本艺术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具有较强创作和完成项目能力;

2. 实行系统内回避制度,各级文联协会在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申报人和申报项目受资助人,不得从项目中领取报酬或报销费用;

3. 已获得其他省级单位财政资金或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4. 申报项目门类:涵盖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文艺评论12个艺术门类的文艺活动及文艺作品。

(二)申报条件

1. 2022年度围绕主题创作的文艺作品和开展的文艺活动,立意新,有创新的项目优先;

2. 中小型项目,以及投入资金数额虽然较大但已落实主体资金投入、已完成项目策划等前期工作的项目;

3. 根据有关经费使用规定和结项要求(参照附件2),须是2022年12月10日前能够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4. 须是原创并拥有独立著作权等权益的项目。

(三)申报时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 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见附件1 ,须根据项目活动及创作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并对费用支出的用途和测算理由等作出充分说明)。

(二)项目主创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曾在本领域获得专业奖项或参加过展览、演出活动的,须提供获奖、参展、参演证书清单及复印件)。

(三)申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或较多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党委宣传部门或文化行政部门等的审读意见。

(四)申报曲艺、舞蹈、杂技等类项目的,须提供该申报项目的创作构思或方案文稿,以及相关视频。

(五)申报美术、书法、摄影和民间文艺等类项目的,须提供该申报项目主创人员的主要作品照片(5—8幅)和该申报项目的构思草图、策划方案及作品小样照片。

(六)申报材料为文字的,纸质文件以普通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剧本单独胶装),需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

(七)视频申报材料格式,申报视频材料需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辦率不低于1280×720,且必须从高清母带采集 ,码率不低于2 Mbps,视频帧率大于25 帧/秒,音频格式AAC, 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 ,封装格式MP4。

电子版文件 (含视频和音像材料)存入U盘或硬盘中一起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相关程序

(一)报送申报材料

按《通知》要求填写《2022年度四川省文联“文艺两新” 中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材料按照格式和要求,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申报单位或推荐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接收个人提交报送的申报材料。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申报地址及联系电话: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省文联3楼319号、2楼附4号,联系人:余晓梅、王梦蝶; 联系电话:028- 86782339、86714892。

(二)项目初审

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

(三)专家评审

对通过了初审的项目,由省文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扶持项目建议名单。

(四)会议审批

省文联党组会对扶持建议项目进行审批。

(五)公示

党组会通过后的扶持项目名单在四川文艺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签约立项、组织实施

公示无异议的,省文联与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推荐)单位签订《四川省文联2022 年“ 文艺两新” 中青年文艺人才扶持项目协议》,项目正式确立,即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五、项目实施

(一)按照 《四川省文联 2022 年“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扶持项目协议》支付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资料收集、录音录像、展览展示演出、舞合制作等与活动和创作有关的活动支出。对所扶持项目严格按照《省文联财务管理规定》凭票报销,并按进度付款,项目结项后方可报销尾款。

(二)动态管理项目进展,协调邀请艺术家、专家对扶持项目进行中期跟踪指导,帮助作者加工修改以提升项目完成质量。

(三)对达到预期要求的项目可以适当方式进行成果宣传推介,利用四川省文联网站及所属报刊进行宣传报道,协调相关媒体持续保持对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的关注和宣传。

(四)将优秀项目的创作者纳入四川文联“ 文艺两新” 中青年文艺创作人才数据库,将其创作情况作为参加四川文联宣传推介及评选表彰等的参考依据。

六、监督验收

(一)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负责监督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各项协议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保证项目按预期目标,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二)结项验收时,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向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由新文艺组织工作处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绩效评估,并由省文联办公室财务审核后方可结项。

(三)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省文联开展项目立项、中期督查和结项验收。对于未按期结项且无正当理由的,终止项目实施并追回已报销的扶持资金,取消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5年内的申报资格。对于项目推进顺利、成果显著的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省文联将给予表扬和宣传推介。

(四)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有以下情形的,省文联有权依据其情形分别采取暂缓付款、终止付款、撤销扶持并追回款项以及取消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五年内申报资格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 《四川省文联2022 年“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扶持项目协议》存在重大差异的;

3.存在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四川省文联2022 年 “ 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扶持项目协议》等情形的;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七、其他

(一)四川省文联对签订项目协议申报人和单位在项目申报、实施及完成后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四川省文联新文艺组织工作处对本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22年度四川省文联“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2.“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结项要求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2022年度四川省文联“文艺两新”中青年文艺人才创作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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