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艺术“香花”变了味
《印象莫奈:时光映迹艺术展》在成都开展以来,一直伴着争议。由于被查出事先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擅自传播未经批准进口的艺术品,违反了今年3月15日施行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展览主办方日前被文化行政部门处罚金一万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进口”艺术展落地成都,其中不乏毕加索这样的大师作品。传播优秀文化产品,提高公众文化素养,这些展览带来的积极效应无需赘言。然而在硬币的另外一面,不少负面现象却开始滋生。单单在今年,艺术展导致争议、纠纷乃至司法介入的,“莫奈展”不是成都首例。不久前某公司策划“伦敦雨屋”登陆蓉城,引来版权方的抗议,也曾沸沸扬扬。
也许有人会说,对于普通艺术爱好者而言,只要能从展览中获得了精神滋养,背后的种种猫腻便可从轻“理抹”。该不该考究展览本身是否“合法”“合规”?回答是肯定的。严格地说,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即使对艺术市场而言,良性的文化艺术生态才是可持续的。商业性展览,挣钱无可非议,但一定要挣得“干净”,否则“香花”说不定产生了破坏市场的“异味”。
不得不提醒的是,艺术展览的主办方应提高法律意识,展览内容、申办程序等方面都应自我监督,主动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对于已经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能姑息。《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颁布不足两月,成都便开出首张罚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度值得点赞。不过,主办方补办相关手续期间,“莫奈展”却能继续开放,“柔性”可能是对繁荣艺术宽容,会不会也是对“下一例”的纵容?